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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律师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自2010年4月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律师行业7000多个基层党组织、63000名党员及21万名律师参加了创先争优活动。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律师为3.3万家政府部门、59.9万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共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17.5万件,办理诉讼代理、辩护案件446.6万件。两年多来,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多万件,党员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发挥骨干作用。广大党员律师执业为民、服务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有力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军法审结一审民事案2500多件
1993年至2011年3月,我国军事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519件,结案标的额达10.65亿元,审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8.8%,为及时化解涉军民事矛盾纠纷,维护部队官兵合法权益和地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和维护军民关系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涉军案件审判的深入开展,影响涉军维权工作发展的三大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军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不足。二是地方法院审理涉军案件往往存在主体资格认定难、审理周期长以及裁判执行难等问题。三是军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过窄。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出台了《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军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及对管辖权争议的解决途径。该规定自9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