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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房屋权利人:根据天津市地铁五号线工程建设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催告书》,限下列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催告书送达公告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彩阳里1号楼5号底商联系电话:24510729
第0065号赵宝芳第0066号张鸿毅
津东政催字【2012】
第0044号陶燕屏
第0049号孙宏
第0054号秦卫红
第0059号王冬生
第0064号冉群超
第0045号张莉
第0050号任绍芳
第0055号魏德岭
第0060号张星元
第0040号于家辉第0041号蔡春波
第0046号李建祥
第0051号张春利
第0056号蔡春波
第0061号颜鸣
第0067号贾维佳
第0039号王欣
第0036号顾新
第0042号陆小卫
第0047号李新香
第0052号王蕊
第0057号郝永艳
第0062号裴瑞环
第0037号李云杰
第0043号刘吉丰
第0048号阎严
第0053号张强
第0058号侯燕琦
第0063号尤玉明
第0038号张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