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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正式通报了罗湖公交派出所“9·13”枪案的案情,证实罗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长杨旭与民警吴乾春因为工作问题发生争执,冲突中,杨旭用匕首刺伤吴的腹部,吴随之用佩枪枪杀杨旭,后持枪自杀。这一血案震动了警界内部,公安部亦对此事表示高度关注。记者获悉,深圳警队内部,事发后也进行大排查,了解基层民警的心声,对一些情绪不稳定的民警或将暂时取消佩枪。
深圳市公安局21日下午发布了情况通报。9月13日晚9时许,深圳市公安局110接报警称,罗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长杨旭(男,28岁,内蒙古人)和值班民警吴乾春(男,54岁,海南人)在该所二楼杨旭办公室内中枪倒卧在地。当晚,两名民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检验,现场提取手枪1把、单刃匕首1把、伸缩警棍1支、弹头、弹壳各2枚,手枪为民警吴乾春当天值班领取的公务用枪,现场弹头、弹壳为该枪发射。
经初步调查,2012年9月13日18时41分许,杨旭带队外出办案返回派出所办公室;20时01分许,杨旭用手机打电话给吴乾春,吴于20时03分离开值班室去杨办公室。在杨201办公室内,二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接触和推打。冲突中,杨用匕首刺伤吴的腹部,吴随之用佩带手枪向杨射击致其死亡,后吴持枪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