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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市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质量及防范风险提示,提醒游客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度过一个开心愉快的假期。
1.报名参团时应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旅行社办理手续,旅行社是特许经营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业务,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及人民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签订好旅游合同是游客有效维权的第一步,一旦旅行社违约,合同就是有力证据。要增强保险意识,建议出游前购买个人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保险后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
3.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许多游客会选择自驾游。自驾游之前,要确定好旅游线路,提前预订酒店。因为长假出游的人会很多,重要景区肯定人满为患,建议游客采取错峰旅游方式。不要集中选择旅游热点线路,要充分考虑到集中旅游消费可能会影响到旅游接待质量。注意品质旅游、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便宜而一味地挑低价团,选择价位合理的“品质团”。
4.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游客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住宿时一定要保管好贵重物品;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不要轻易购买,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5.选择服务信誉好、接待能力强、证照齐全的旅行社。要记清旅行社的电话、地址和业务接待人员姓名。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沟通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情况确实紧急,本市外出游客可拨打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电话,请求工作人员予以先期协调,也可拨打本市旅游质监所的投诉电话协调解决。不要采取非理性维权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损失。
6.随非出境游组团社出游的游客,遇到旅游纠纷时,可以向旅行社所在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市旅游质监所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将设立24小时的旅游投诉电话28359093,接待和解决黄金周期间发生的急难旅游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