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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车陂经济发展公司(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村改制公司,仍然承担原村委会的行政职责)原党总支书记苏某、原董事长王某及原副董事长马某,因涉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受贿2000余万元,被天河区检察院反贪局以受贿罪立案侦查。近日,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苏某等三人涉嫌在车陂村征地的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与土地及物业承租户通过弄虚作假抬高被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在新增漏点地块上抢种树木、抢建房屋等方式,帮助承租户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并在补偿款发放时给予方便,收受“茶水费”共计2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天河区检察院分别以受贿罪及行贿罪对上述3名村官及5名行贿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