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中山孟环)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交通委获悉,为应对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经市发改委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今日起调整为3.00元/运次,加收范围仍为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组织出租车企业及时更换燃油附加费标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驾驶员运营行为,强化运营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J159 J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