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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熊婷婷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本月开始参保缴费。昨日,记者了解到,2013年的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缴费时间截至今年12月30日。缴费时间10月1日至12月30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范围为:无用人单位且未实现稳定就业、未享受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学生,在本市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农转非外来务工人员。
缴费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缴费完成后,于2013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成年人每人每年须缴120元
据悉,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50元。
此外,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失业的十四类参战人员、城镇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等城镇居民,需个人缴费的部分,将由财政全额负担。
新参保成年人应缴1130元
中途参保的居民,应该按照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也就是说,2013年度新参保人员,还需补缴2010至2012年3年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部分。其中,成年人应缴纳1130元(260+350+400+120=1130);未成年人应缴纳730元(150+240+290+50=730)。中途中断参保的人员,则需全额补缴中断年份的费用,少缴几年补几年。
回国人员新参保无需补缴费用
另外,201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户籍地已参保新迁入居民、大学生毕业后返乡人员、退伍人员、当年低保资格取消人员、劳改及服刑期满人员、出国后回国等人员新参保则不需要补缴费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
持社保卡到南昌银行缴费
参保的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银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
对于符合财政全额负担保费条件的居民,须在缴费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
参保居民可在办理入院手续后的48小时内,到医院医保办进行医保刷卡登记,并于出院当日直接在定点医院刷卡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