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全市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人员1534人,公安交管150余人,城管文明督导队员960人,现场宣传教育151人,出动5部数字执法车,制止随车抛撒烟头、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废弃物3起,制止散发宣传品18次,没收违法广告4000余份,劝离乞讨人员3人,制止机动车占路摆卖2起。全市共处罚随车抛撒废弃物26起,单笔罚款50元,共计1300元。
昨天早7:00,城市道路上早高峰初现。在滚滚车流中,有的车主会被突然从前车扔出的塑料袋“晃”出一身冷汗;有的车主在等红灯时会被散发小广告的人敲着车窗打扰。为治理这些行为,本市开展了专项行动,在第一阶段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昨天,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容委环卫处在全市46个重点路口联合对随车抛撒废弃物进行专项整治,并在一天内开出26张罚单。今后,治理“车窗垃圾”将作为常态管理,保持严格处罚的力度。
首个受罚司机: 垃圾是乘客扔的 觉得有点“冤”
昨天,市、区综合执法局全员上路,各区环卫局环卫队加派了人手上路保洁,市公安交管局在各个重点区域增加了警力,全面启动节后对随车抛撒废弃物的集中整治。此次治理在总结节前治理经验的同时,特别针对7:00-9:00早高峰散发宣传品、随车抛撒废弃物严重的时段,加大了治理力度。记者在海光寺路口看到,综合执法人员都带了“设备”,随时对从车窗抛烟头、剩早点、空矿泉水瓶等废弃物的车主进行拍摄。交警则一边疏导交通,一边也严密观察车窗抛物的现象。早上7:32,一辆长途客运车行驶过程中,一团吃剩的早点从车窗飞了出来,路口民警立即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司机给予了50元的罚款处罚。这也成为本市治理“车窗垃圾”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受罚的司机当时觉得有点“冤”,认为东西是乘客扔的不关自己的事啊。但是交警告诉他:“司机有劝告乘客维护环境秩序的义务,并应该在车内放置垃圾桶。我们希望这50元不仅是小警钟,更是您爱护天津、文明行车的一个提示。”
在昨天受到处罚的司机中,有一部分是公交和出租司机,而抛向车外的垃圾,也是他们的乘客丢的。乘客扔垃圾自己受处罚,很多司机认为,自己有责任提醒乘客,但是乘客们的文明素质确实应该提高。
市民: 车窗扔垃圾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治理“车窗垃圾”很多市民都表示非常支持,他们提出:“这不仅是环境问题,还有安全隐患,应该提倡在车内安放垃圾桶。”一位姓陈的车主就说:“就在前不久,我正开着车呢,前面一辆车上的小孩扔出一个饮料瓶,刚好砸在我的前挡风玻璃上,我当时一慌神,差点撞上路中间的隔离带,现在想想真是后怕。”
在海光寺路口负责清扫的南开区环卫二所王学峰师傅说:“这从车窗扔垃圾的真是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啊,因为我们平时保洁是要求快速车道上也要扫到,有时看到车里扔出的垃圾,我们得赶紧跑过去扫,这时正值绿灯亮了,这个大路口车特别密集,我们在其中扫垃圾,特别危险,有时自己都害怕。更可气的是有时我们还扫着呢,车窗里就扔出苹果核,塑料袋儿,能正好砸中我们的头,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希望这样的治理长期地进行,环境好了,我们也安全了。”
交管: 目前以教育警告为主 昨天都以最低标准处罚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公安交管局将从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司乘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发现行车乱抛垃圾行为,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制止发放宣传品、乞讨、兜售商品人员妨碍交通,协助综合执法对违法车辆实施处罚,综合执法局将严管严罚机动车抛物、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制止和处罚发放宣传品、乞讨、兜售商品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仅要罚款,还要给司机“扣分儿”,但目前还是以教育警告为主,所以昨天都以最低的标准进行了处罚,也没有“罚分儿”,随着治理活动的不断深入,处罚的力度也会不断加强,最高处罚金额为500元。交管和综合执法以“谁先发现谁先处罚”的原则,违法的司机不会因一次行为而被重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