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姜涛辛炳民记者闫佳楠)黑龙江省通河县凤山镇原副镇长董一明因虚报秋翻地贪污补贴款,近日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通河县检察院对此案的查处,得到通河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他们称赞检察机关办案不忘服务,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敏感点”;建立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关注点”;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选准“着力点”,从而消除误会,妥善化解两起可能引发集体信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