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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贾玥)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任务,包括强化规划调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等八个方面。
本次会议指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郑实认为,强调将公共交通规划融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更便于实际操作和落实。
郑实告诉人民网记者,城市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几个阶段,一级比一级更详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处在中间,但并不是它的上下两级都不考虑交通规划,每一级面对的问题不一样。
“比如,讨论一个地区是该设置更多的停车设施,还是应该限制机动车进入,这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的问题。”郑实举例表示。他认为,与2005年出台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提法相比,国务院此次会议更重视实施效果。
本次会议还提出,要增加划设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扩大信号优先范围;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而由原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的《意见》当时的提法是: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
“所谓‘公交优先车道’并不属公交公司专有,设置公交专用道的目的是让效率高的大众车辆充分利用,以缓解紧张的路面状况。”郑实说,以北京市情况为例,除了少数路段,其他路段如果没有其他车辆使用的话,公交车道利用率并不高,常常空闲,在这种状态下,校车等具有公共交通工具特征的车都有充分理由利用。
记者并未从国务院或部委文件中找到关于“班车”的确切定义,但根据北京市交管局的规定,提出办理《班车通行证》申请的单位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申办车辆须为10座(含)至19座(含)的中型客车。据了解,北京市在2010年已出台政策鼓励中小学开行校车,单位开行班车。深圳、西安近些年也提出过类似主张。
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本次会议表示,“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这也是2006年出台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相关政策的延续。
中国社科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院长傅崇兰对人民网记者表示,政府除继续提高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支持力度外,还要尽快完善公车购买及使用的细则,以配合公共交通发展方针。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膨胀和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国家会越来越重视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但政府不能仅仅是‘出钱’,也要从自身做起。”傅崇兰说,“这次没有看到对于限制政府机构用车、鼓励政府机构人员使用公交车的配套文件,政府自身不作出表率和调整,单纯依靠公交发展并不能解决城市拥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