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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焦点
10月8日,网友“柒仔”在佛山一论坛上发帖称,当他给摩托车办理年检时,发现在佛山文昌路汾江北路口违章了16次,原因是“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就在同一天,网友“fsacc”也发帖称自己的摩托车在同一路口被罚了8次,“半个月的工资就这样没了”。和他们有相同遭遇的网友“0757ling”今年9月就发现他的摩托车在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在该路口吃了19份“牛肉干”,最后一共被罚2850元,他直呼“坑爹”。文昌路汾江北路口也因此被网友们戏称为“佛山最变态的违章拍摄地点”。
被罚网友都表示,该路口没有任何指示牌,如自行车路牌,非机动车禁止驶入路牌等,地上也没有指示标线。8日,网友“柒仔”还带着相机重新走访了事发地,拍下了现场照片。
对此,禅城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回应称,该路口原本有“非机动车道”标志牌,经调查发现,标志牌从2012年9月10日上午起才消失。而网友“柒仔”的16次违章,发生在2011年11月至12月之间,监控画面显示,每一次违章时均有“非机动车道”标志存在。交警未处理过一宗2012年9月10日后在此路段违法驶入“非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施工单位已经恢复了原有的“非机动车道”标志牌,并且根据交警建议,施工单位将在地面新增4个“非机动车道”标线。
黑点,专捉水鱼
专业私家侦探:很明显为了创收。
顺德神父:看样子,这里好像是摩托车道,但却不给摩托车驶进去,的确很冤枉。
绿太阳:我认为同一人同一地点违章超过5次,交警有通知提醒义务。
fly55555:黑点,专捉水鱼。
fscszy:每次违章,都应该寄通知书。
交通违规就该罚
mj9747:这里是非机动车道!楼主自己违规在先喔。
傻猪猪mei:减少马路杀手,支持!
我骑单车,没罚单
永远的皮蛋:各打五十大板!
猪八戒背媳妇:我骑自行车,还好没罚单。不然被老婆骂死……
羊城晚报记者马一凡郑诚
马一凡、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