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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松岩)10月15日—11月9日期间,哈市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灵活就业人员中的“4555”人员,可到社区进行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
社保补贴申报条件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限额补贴的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哈市市区“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9.5%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补贴1248元,按照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补贴853元,按照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56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其中,“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104元标准执行。自2013年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改为“4555”人员。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报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就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不申请者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应享受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