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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吕丹婷见习记者梁庚)自省工信委与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8月份,7个试点市县共为205户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18.6亿元。
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指由省、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出资的风险补偿金;企业缴纳助保金在贷款前存入合作银行或担保机构专户,企业贷款需要代偿时,助保金、风险补偿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承担风险。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属工业企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增信手段,不构成对贷款的担保。
据悉,我省在2011年确定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鹤岗4个市地试点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将萝北、肇东和宁安3个县(市)纳入试点工作范围。省级财政在前期已投入5000万元专项匹配资金基础上,又在省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扩大试点范围和风险资金匹配,并带动试点市、县投入专项资金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