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眼见他人干着“赚钱的买卖”,王某心痒,于是尝试从自己的电脑往别人的手机内复制淫秽视频,复制1个G收5元,谁知没干几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王某因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是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9月中旬一天晚上,王某在北七家镇某小区外遛弯时,看见一男子在小区门口用笔记本电脑给别人的手机内存卡内复制黄色视频。复制一个G是5元钱。王某好奇也想看看,于是花钱让男子给他手机内复制了200余部淫秽视频。
几天后,王某又到该小区门口遛弯,发现那名男子不在了,通过向周围人打听,王某得知该男子已经不在这里干了。于是,王某灵机一动想到自己也有笔记本电脑,认为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随后,王某将自己手机里的黄色视频复制到笔记本电脑中,到该小区门口开始给别人的手机内存卡复制黄色视频。事后,经人举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王某一共干了5天,共给80人左右复制四五百个黄色视频,赚了300多元钱。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将王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