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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借贷者还不了钱就得喝尿
通过长时间的调查,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一件件被挖出。
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陶某邀约莫某、陶某亮、熊某、李某等人在筠连县孔雀乡平原村家中二楼开设赌场,以扑克牌推“小九”、炸“马股”等方式进行赌博。赌场每隔几天开设一次,一次一至三场。团伙头目陶某负责组织二、三十人员参赌,并以抽头、放高利贷等手段从中谋取暴利。陶某手下有一帮以陶某亮为首的“马仔”从事望风、讨债等犯罪活动,这些人经常对欠下赌债的参赌人员持刀威胁、拳脚相加。在开设赌场期间,陶某等人从中获得非法利益数十万元。
2009年9月25日晚上,陶某得知几位村民在一处赌博后,为谋得利益,陶某指使手下钟某某参与赌博,并指使钟某某在赌博时将赌博使用的扑克换成假牌。钟某某趁机因假牌生事,将赌桌上的5700元钱抢夺,并随即将抢夺的钱交给了陶某。
2010年10月28日下午,陶某指使李某、陶友某到方某家中将方某带到陶家,陶某要求方某偿还因赌钱借的高利贷。由于方某无钱还债,陶某遂指使李某、陶友某对方某实施殴打,之后又强行将方某关押在二楼厕所内。当晚,陶某自己用纸杯接了尿液后,指使秦某给方某喂食,秦某逼迫方某喝尿后,又将方某一阵毒打。方某被关押在厕所内三天后,在陶某的逼迫下,方某交出自己的摩托车抵债三千元。
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的犯罪事实之后,专案组全力收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虽然事发已近2年,经过民警的努力,许多案件受害人和当事人被民警找到,但他们慑于陶某、莫某等人的淫威,不敢出来指证,甚至否认曾遭受过的伤害。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吐露了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