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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 (今晚报记者雷风雨通讯员吴梅王玮朱景旺)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截至9月底,本市今年已开工保障性住房10.5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2万套,今年工作目标已提前圆满完成。
今年,市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的责任目标为,新建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7万套。新增住房“三种补贴”受益家庭1万户。除保障房建设达标以外,截至9月底,本市已完成全年新增租房补贴1万户目标。2011年和2012年两年中,本市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占“十二五”规划的60%(不含示范镇为24.5万套,占61%)。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累计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005万平方米、56.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8.5万户,政府投入323亿元,供应土地1800公顷。截至目前,全市享受“三种补贴”家庭累计已达到9.5万户。
另据了解,《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本月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本市将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受益家庭相关信息的变动情况;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销售使用情况,严禁个人、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转租代售,确保保障用途不改变。截至目前,已查处违规家庭921户、追回住房保障资金1413万元。住房保障违规率由2008年的1.09%下降到2011年年底的0.03%。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今后本市进一步拓宽保障房建设运营融资渠道,让更多中低收入群众享受住房保障。
根据《办法》,市和区县政府将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和风险准备金后的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所得的政府收益;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长期债券、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各种方式的融资;社会捐赠的资金等。本市鼓励金融机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鼓励担保机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担保;鼓励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或者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丰富保障性住房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