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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老婆因琐事与吴某发生争执,被吴某用拖鞋打了一下。为帮老婆泄私愤,老公持菜刀追砍,后吴某躲进一商场,商场经营户关上大门堵在门后阻拦打架,老公仍不计后果刀砍玻璃,致该经营户受伤。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前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
2011年8月13日13时许,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某商城内,被告人陈某的妻子黄某因琐事与吴某发生争执,被告人陈某见状,认为老婆被欺,便冲上去与吴某发生对打,后被他人拉开。
随后,气还没理顺的陈某从家中手持菜刀返回欲追砍吴某,吴某见状便躲进被害人花某经营的商场。花某为阻拦陈某进入商场与吴某继续打架,遂将商城大门关上并用身体堵在门后。陈某见推不开商场大门,便持菜刀砍向商场大门上的玻璃,穿透玻璃后的菜刀及玻璃碎片造成被害人花某右上肢前臂、肘部及上臂多处受伤。
经法医鉴定,花某的伤情为轻伤。另查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某亲属与花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陈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花某各项损失共计19050元;花某对被告人陈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叶培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