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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于海珍昨日从市海洋局获悉,《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根据区划,至2020年,天津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0.92万公顷以内,为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根据区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0.92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0.6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万公顷,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50公里,整治受损河口和海域面积不少于0.5万公顷,管辖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达到一类标准的区域面积确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