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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17日,记者从天津市区县妇幼机构公关卫生职能建设暨大肠癌筛查推动会上获悉,为提高本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本市将在年底之前,力争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按照要求,本市各区县将在12月31日之前将通过资源整合和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本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确保业务用房达到标准要求,房屋功能符合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其中,辖区人口在40万人以下(不含40万人)的,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辖区人口在40至60万人的,要达到3500平方米以上;辖区人口在60万人以上(不含60万人)的,要达到4200平方米以上。同时,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内设布局、设备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做好妇幼保健机构职能转变工作、落实人员编制,确保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发展。(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