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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要求本市各大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不得开架销售,须专柜专人管理,同时查验购买者身份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昨天,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药店,看到各药店在出售含麻黄碱类药品时均已实行实名制。
专人专柜销售购买需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
昨天记者来到某大型连锁药店,在感冒类药品区域并未看到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类药品,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药品现在被转移到了专柜区域,由专人来管理出售。当记者表示想要购买一盒时,工作人员拿出一个登记表,上面详细标注着日期、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销售数量、生产批号、顾客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和备注等几栏,要求购买者填写。“这些含麻黄碱类药品,现在一次性最多只能买2盒。”顺着工作人员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在销售数量一栏中记录的数字最多就是2盒。
该药店企划部经理告诉记者,本市含麻黄碱类药品限购目录有300多个品种,该药店涉及销售的有29个品种,其中包括酚麻美敏片、泰诺、新康泰克、白加黑等百姓常用药。“其实,早在几年前限购含麻黄碱类药品就已经在本市推行,当时是限购3盒,现在将这个数字调整为2盒,对零售药店的影响并不大。”该经理说。
本市启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
为加大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打击非法买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本市将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遏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审批制度,严把原料审批关,对库存量满足生产需求的企业暂不审批新的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证明。建立企业购用审批档案,对用量增长异常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对5年以上未生产品种,整治期间原则上暂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要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产、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在检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之外,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将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加大对流通环节监管力度。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核实购买方资质,登记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并保存核实记录备查。
本市将对涉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本市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麻黄碱类原料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多次或大量产品流失的企业,要暂停或大幅核减其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对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将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的,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向药品流入地的药监部门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