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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家企业直接给员工父母发放“孝工资”。有网友说,这不过是一家公司在作秀。我想说这样的秀,但做无妨。它不仅无害,对于公司来说,不失为很好的企业宣传。更大的意义在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实实在在为该企业员工在亲情和孝道上做了表率。
父母、子女相隔异地,是中国老龄化社会必然经历的阵痛,要缓解和治愈这个痛楚也不仅仅是子女的责任。当一家企业都愿意为此分担尽力,给员工父母发放“孝工资”,做子女的决不可忘记亲情和孝道;同样,于政府而言,不也正是一记很好的提醒吗?每个做子女的,以及受公民委托管理国家并收取税费的政府组织,对于这个社会的老人应当给予经济、精神方方面面的关爱。这不是义务,这是必须尽到的责任。银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