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笔者昨日从阳东县公安消防大队获悉,该县东城镇东风四路一酒吧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被依法责令停业并处3万元罚款。
日前,阳东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阳东县东城镇东风四路一酒吧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决定给予该酒吧责令停业,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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