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下个月起,市民想办不记名的千元超市卡、蛋糕卡,企业想办上万元的提货单/卡等单用途预付卡,都不再那么“方便”了。由商务部发布、下月即将执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业务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要求。记者采访12家大型企业了解到,其中7成以上开始部分实行实名购卡,而被访的多家小型服务性企业多数仍对发卡不设任何限制。稿件统筹 朱胥男 骆文靖
针对即将施行的新规,记者调查了本市企业预付卡市场,在记者调查的包括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在内的12家大型企业中,7成以上已实行对1万元以上不记名卡进行实名制购买。在不记名卡片的限额上,多数超市、餐饮、美发机构能够做到,而商场、美容等行业则稍差。
不过,在记者调查的这些大型企业中,多数发卡后实行“不记名不挂失”,即购卡过程中不签订协议且不能够退出卡内金额。一家大型连锁理发店目前正在推行一款“480元赠100元”的预付卡。商家在销售时,要求买方填好姓名、电话及身份证号,甚至非本人不得消费。虽然实名办卡,但办卡时却没有书面协议。“丢了可以电话挂失,我们可以冻结,捡到卡的人用不了。”理发店人员如此口头承诺。而在一家知名美容院中,会员卡可作为预付卡使用,并给出“1万元享受九折,3万8.5折”等充值优惠。老板热情地招揽预付卡生意,但被问及用不完是否可以退卡时,对方表示:“如果不再使用也不能退钱。假如一开始充了三十万,之前的消费按七折优惠的,现在又要求退款,不太合适吧?”而《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售卡时应签订协议,依照章程或协议约定,应提供退卡服务。届时退回的卡内金额,将打到持卡人同名银行账户,不足100元的退费,可支付现金。
部分小型企业在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上显得“不太重视”。“随来随办,来了就能拿走,不用填任何东西。按照您购买的金额,我们在提货单上写上金额就行。”一位销售闸蟹海鲜礼盒的老板这样告诉记者。像这种不用说名字、不看身份证甚至不留联系方式的预付卡,在一些小型理发店、餐饮中比较常见。不过这些小店中预付卡的金额往往都在万元以下。
此外,很多商家在销售预付卡时也不能提供相关发票。“我这只能提供手写的收据,发票一直还没到。”一家饭店的负责人介绍。
新规让预付卡市场更规范
新规·颁布其实早在去年5月,相关部门就曾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并做了全面部署。在“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的要求下,《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去年11月开始公示。至今年5月,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公众意见。今年9月,《管理办法》以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的形式正式公布,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新规·细则市民购买总金额在万元以上的不记名卡,需要实名办理。办卡时,市民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而购买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在企业购卡超过5000元或个人购卡超过5万元时,应通过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今后发卡企业要做备案,能有效遏制发卡后企业“卷包”的现象。除了在购卡环节强化管理,新规在企业发卡源头上也将进行有效监管。零售、住宿和餐饮等多种行业,都被列入了调整范围,并明确了备案时限、机关、材料和备案变更等问题。对于规模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备案机关对其进行风险监测。
第三方支付“抢滩”预付卡市场
虽然目前不少企业已经实行实名制购卡,但写了名字的卡片,也有可能找不到原本的销售企业兑现。面对不少美容、健身会馆出现办卡后“卷包”的现象,有机构审核企业资质、能在多领域使用的卡片,被很多消费者所期待。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尚未完全规范时,获得预付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在快速“抢滩”现有市场。稿件统筹 朱胥男 骆文靖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种预付卡,一种是企业自行发行,只能在自己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预付卡;另一种就是具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放的多用途预付卡。本市主要销售多用途预付卡企业主要有三家,均为已获得预付卡销售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这些企业与市内各大零售、餐饮、服务业中的知名企业强强联合,不但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刷卡消费领域,还为消费者保证了提供商品或服务企业的质量。
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对企业的发卡资质进行监管,也会在和企业对接过程中,为预付资金的充值开具发票,有效解决了部分企业自行发卡逃避税收的现象。其中,支付牌照为天津地区的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发行的城通卡(多用途预付卡),目前就能在市内二十余家品牌连锁商场、十余家品牌超市及其连锁店、几十家餐饮西点以及黄金、名酒、家具、医药等领域商家进行刷卡消费。
预付卡市场前景良好,各界发力分争市场。被预付卡取代前,一度盛行的商联卡带来的消费可以说是商家营业额的支柱。用途广泛的商联卡,对于商户的使用几乎没有限制。业内专家介绍,这种用途广泛的预付卡存在时不少商家营业额的15%-20%均来自于此。目前,预付卡消费额占比,与商联卡存在的顶峰时期相比还有5-1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多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开展,以及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规范,预付卡消费将有希望重新提振市场。
预付卡的发放除了能够减少企业现金使用、刺激消费,更大程度上还为不少发卡企业带来了“未来的钱”。这些没有卖出商品而给商家带来的滚滚财源,让不少企业对预付卡业务欲罢不能。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预付卡发卡量的增多,带来的经济效益最多时能达到实际营业额的1/3,相当于向消费者贷了多笔“免息贷款”。
在下月1日实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发卡企业的资金管理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为保证单用途卡预收资金安全,防范兑付风险,《管理办法》设立了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这样一来,就能有效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预付卡的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管理办法》还要求企业缴纳“免息贷款”保证金,即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的20%。这样一笔“保证金”,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又能防止其滥用预收资金。此外,根据发卡单位分类不同,具体比例也有区别。
目前,预收资金已成为部分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管理办法》同时设定了存管资金冲抵措施,允许发卡企业以保证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资金存管协议,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前期,多数发卡企业发售卡片后不能退卡,产生了很多“沉淀”资金。这些资金使得发卡企业不但能享受“免息贷款”,时而还能得到2%-5%的“利息”。不过在《管理办法》中“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实行后,这份“利息”多数企业可能很难再保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