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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窜至居民家中行窃,对门邻居听见动静后发现自家猫眼竟被堵住,随即报警。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公诉,男子虽然一分钱没有偷到,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男子因盗窃罪获刑1年半。
2011年10月27日下午,民警接到河东区某小区三楼一住户的报警,称对面邻居家进贼了。民警赶到案发地点后得知是住户李奶奶报的警。李奶奶说,对面的住户平日要上班,今天突然听到对面有声响,想透过猫眼看看,却发现自家的猫眼被遮住了,便报了警。民警随即上楼,最终在六层抓获王某。
公安机关从三楼被盗住户进门一米处的地板上提取了一枚脚印、在报警人房门的猫眼上提取了一张堵住猫眼的纸片。经过科学比对及鉴定:送检现场的鞋印系王某所留,纸片上检出的人体细胞DNA为王某的可能性为99.99999999%,并且在被盗住户房门的锁芯上也发现了非钥匙开启的痕迹。
审讯中,王某对自己入室盗窃的行为拒不供述,而据被盗住户称,其出门时将防盗门和房门都锁好了。检察官经过对证据的细心比对发现,王某涉嫌入室盗窃。其一,王某的脚印留在了观测卧室情况的最佳位置。其二,王某用唾液黏住一张小纸片掩住了对面住户的猫眼,经证实纸片上有其DNA留存。
最终,王某承认了自己的入室盗窃行为。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入户盗窃无论是否盗窃到财物都应当认定为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