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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巢湖市政府获悉,该市通过了《质量强市若干奖励政策》,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打造“质量巢湖”。
新实施的奖励政策分为质量管理类、技术标准类、品牌创建类三大类。具体奖励措施为:对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当年新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万至5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获得省级以上卓越绩效奖、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至3万元的奖励;当年新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2万至1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通过“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省级以上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确认、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分别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建筑优质工程和著名、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奖励。 (薛东升李爽本报记者任自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