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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经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公告称,将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
公告还称,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由人民币5000元调整为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
该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