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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失忆的木某直到被带进公安局,才知道自己用碎玻璃扎死了堂弟。今天上午,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受审。
10点半,木某被带上法庭。由于木某是少数民族,只能听懂很少的普通话,法庭专门为其配了翻译。
2012年5月27日8时许,木某在昌平区一工地宿舍内,酒后与29岁的堂弟发生口角,后持碎啤酒瓶扎刺堂弟胸部致其死亡。
在法庭上,木某承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木某说,发生惨剧主要是因为喝了酒。案发前一天的晚饭时,木某就与堂弟喝了酒。第二天早上一起床,他们又接着喝。木某表示,在酒后他全部失忆,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木某只记得自己被带到公安局后,警察称他用碎酒瓶扎死了自己的堂弟。
庭审过程中,木某始终面无表情。法官与公诉人的发言都由翻译转达给木某,木某再将自己的意见告诉给翻译,由翻译传达给法庭。
在讲完与堂弟之前关系一直不错后,木某闭上眼,抬头深深地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