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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有自己的“战略再平衡” ——“全球共同治理与国际公共产品创新”研讨会侧记
“全球治理就是Govern without government(不依靠政府的治理)”。昨天,在同济大学召开的“全球共同治理与国际公共产品创新”学术研讨会上,一位专家用亦中亦英的语言对全球治理给出了简洁的定义。他指出,不要一提治理就立刻想到谁是治理一方、谁是被治理一方。在今天,全球治理已经演变成一个网络化体系,由政府部门、私人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交互形成。
另一位专家观点针锋相对:国家依然是全球治理的行为主体,这一趋势没有改变。他指出,对作为非国家行为体的非政府组织需做具体分析,它们中一类起着建设性作用;一类起着破坏性作用,如“三股势力”、金三角贩毒团伙等;还有一类介乎两者之间,如哈马斯等。他还指出,有些所谓非政府组织其实是政府的外围组织,如在西亚北非政局巨变中,参与其中的一批西方“志愿者”,其实都有西方政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