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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防范延伸至案前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反贪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推出“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机制,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机制规定,每起案件在初查阶段都要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并层报处、局、院三级领导审批,做到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与初查计划、侦查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由案中防范延伸到案前防范。
据了解,该院反贪局通过实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机制,已妥善处置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一起突发事件,保证了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的双达标。
前不久,该院反贪局在查办一起涉嫌贪污犯罪案件中,被询问人突然出现胸闷、头晕等身体不适症状。办案人员立即按照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启动应急措施,一边及时采取应急救护措施,一边向有关领导汇报研究进一步的救护方案。领导当即抽调3名干警陪同被询问人到医院就诊,并及时通知家属。经医院检查,被询问人因患有心脏疾病,突发心肌缺血。办案人员主动垫付了医药费,医院对被询问人进行了输液救治。事后,被询问人及其家属对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彰显出的司法文明深表感谢,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天津政法报 高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