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王丰旭即时播报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最近很火,并是因为幼儿园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因为这里出了一个绝对“特别”的年轻女教师颜艳红。因为虐待幼儿园儿童,她已经被报请批准逮捕。
“虐童”成为了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的一个热搜词,在之前“虐猫”“虐狗”等令人发指的行为曝光之后,“虐童”事件的出现又触痛了大家的神经。颜艳红揪起男孩的耳朵往上提,用胶布缠住孩子的嘴,把孩子扔到垃圾桶,种种令人发指的恶行竟来自于孩子们最信任的幼儿园老师之手,惊悚程度不亚于任何一部恐怖片。这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究竟在我们看不见的时候,孩子们的老师都做了什么。
无独有偶,广东番禹一个四岁的女童因为不喜欢做运动就被老师凌空摔下,导致瘫痪,人们终于忍无可忍了,不少市民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纷纷呼吁尽快建立“虐童罪”。
针对于颜艳红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不少市民心存异议,纷纷表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或是“虐待罪”起诉,对此,记者采访了律师,从法律角度解答了市民的疑虑。律师表示:“颜艳红的案子不能定义为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造成轻伤,只有造成轻伤以上级别的伤害才构成故意伤害,而虐待罪同样不适用于本案,因为虐待罪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而颜艳红是幼儿园的老师,她的行为比较接近于寻衅滋事,即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针对于各界人士纷纷建议设立“虐童罪”,律师表示:“虐童罪的设立确实可以抑制虐童事件的发生,不过由于中国已经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因此再设立“虐童罪”会出现重复立法的现场,并且在中国虐童的行为只是偶然现象,针对于某一事项而立法难度很大。”
天津社科院的教授郝麦收一直在关注“虐童案”的进展,作为多年研究社会学的专家,他感慨颇深,“看到虐童事件的频繁出现,我很意外,也很痛心,这突出反映了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我国专门有保护儿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却有很少人了解这部法律,在普法宣传上也不到位,使得很多人有法不知法,在法律宣传方面的不利也导致了有法不守法,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郝教授说:“另外,从这件事情上还可以看出现在有一部分人不懂得尊重人格人性,没有人情味儿,这也是我国感情教育的缺失,物质化金钱花教育替代了感情教育,人和人之间的冷漠愈演愈烈,我们宣扬仁者爱人,而不是害人,中国的传统美德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有消息称颜艳红“虐童”是因为感情失败,并称:“他对我不好,我就要发泄! ”“他不爱我,烦死了! ” “对某些人的火,全发泄在学生们身上 ,烦! ”郝教授对此表示,“现在人的压力都很大,而大部分人没有找到宣泄的出口,不会给自己减压,也不愿意寻求心理咨询,认为很丢人,久而久之积压在心里的压力大了便会崩溃,寻找弱者释放,之前的虐猫虐狗,以及现在的虐童都是这样,如何进行有效地心理疏导减轻压力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