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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在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的一个西瓜地里,石某在给瓜农深深地鞠了一躬后,转头对着站在一旁的检察官说。
2012年4月17日,未成年人石某伙同段文勇(在逃)等人,从大屯镇一个西瓜大棚里盗走6个麒麟西瓜。被失主发现后,石某等人使用轻微暴力反抗抓捕,后被瓜农扭送大屯派出所。经鉴定,被盗西瓜价值人民币120元,损坏大棚薄膜价值人民币600元。
该案提请个旧市检察院批捕后,该院未检室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主观恶性不大,客观上未造成太大损失,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该院对石某作出不捕决定。同时办案检察官对石某进行法制教育,邀请派驻大屯检察室干警、大屯派出所办案民警、石某家人,陪同石某到西瓜地向两名被害人承认错误并致歉。 (何赟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