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10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了法律监督,并与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周通报”制度,以不断促进区域社区矫正及其法律监督工作的发展。“周通报”安排在每周五进行,遇有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进行。“周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向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通报本周新增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以及社区矫正人员迁居、脱管、漏管、涉嫌再犯罪、收监、体检复查等情况;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通报本周脱管及再犯罪人员筛查结果、本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通过建立“周通报”制度,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双方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从而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通讯员:宏检轩刘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