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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拆迁行为是合法行为,黄家有一部分地是公共用地。”如果黄家确实占了公共用地,确属非法,但是,把这块地给县领导的父亲种菜,就合法了吗?这“法”是专门对付老百姓的吗?“法治”就是“想办法治老百姓”吗?易镇长的话里隐含着一种逻辑:合法与否,权力说了算。
仅仅是为了县领导的父亲想种菜,镇长、党办主任,还有“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一齐出动,这不是公权力私用、公共资源私用,还能是什么?这100余名“迷彩服”的劳务费,总不会是县领导或其父亲,也不是镇长口袋里掏出来的吧?有效监督无望,人们就会担心:黄家这样的遭遇,什么时候会轮到我?在强权面前,人们难免有唇亡齿寒之感。这就是一件不大的事情引起高度关注的原因。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