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苏菁 即时播报 近日,市民曹女士向网上帮办反映,其
2008
年
6
月辞职后一直在家待业,到
2012
年
9
月找到工作,想补缴在家待业时的养老保险,不知能否办理。
2008
年
6
月以前,曹女士在天津市河东区邮局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因为一些原因一直在家待业。
2012
年
9
月,曹女士找到新的工作,新单位继续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但是曹女士想把待业期间落下的养老保险补上,不知能否办理。
网上帮办与天津市社会与劳动保障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
2008
年
6
月之后到
2012
年
9
月之前的保险,曹女士需在再次失业或新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保险的情况下才能自己补缴。如今,曹女士新的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她现在就不能补缴间断的保险。另外,就业人员是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失业人员只能自己缴纳两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市民离职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会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会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届时,市民可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失业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到所在区县的个人缴费窗口即可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