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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事在家瞎算,从事粮票换物的,在工厂区每天大约有三四十人。那时合肥不大,如此算来,东西南北门,一天至少有五至六百人,每人每天以成交300斤为计,那么就有近二十万斤粮票,在非正常渠道流通。如此多的人在做粮票生意,如此多的粮票在非正常渠道流通,流到哪里去了?
答案我以为有三——
其一,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农村中大批青壮年农民涌入城市,有的经商,更多的是进了建筑队、工厂,当了计划外用工。他们要吃饭,要吃饭就得有粮票。那时,几乎每一个工厂都不同程度地启用了农民工。我所在的那个皮鞋厂,除了正式工人把守技术要害外,真正拿锥子、榔头做皮鞋的一线生产工人,几乎全是农民工。因此,一部分粮票最后流到他们手里。
其二,“粮票贩子”利用国家粮食价格双轨制这一点,拿换来的粮票到粮站买米,再到农贸市场出售,获取差价。当时议价粮每斤0.7元左右(农贸市场价更高),粮票换鸡蛋,一斤粮票折合0.3元左右,到粮站买米(计划价格是每斤0.142元),再到集贸市场以每斤0.7元卖出去,每斤净赚0.25元左右。我听派出所的一个朋友说,在抓获的粮票贩子中,一年贩十万斤粮票的,不算大户。照这样算,他一年就有两万多块钱进账。
当时买米是拿居民购粮证,凭粮票供应。有粮票无购粮证,也买不到米。不要紧,生意人脑子活,他们自有办法——凡粮票多的人家,他家购粮证上的供粮计划,就一定有多余。于是,粮站门口排队买米的队伍旁,又出现了买购粮计划的人。你帮我买50斤米,我给你3元钱,举手之劳,尽落一包烟钱,谁不干呢?更有甚者,干脆将购粮本一下子卖给粮票贩子,三口人的定量,一年可卖60-70元,下个月花上几个钱申明一下购粮本遗失作废完事。我记得,那时登个遗失声明只有5块钱。再补发一本,赚钱,购粮两不误,孬子也能算过来这个账!
其三,说来更吓人:由于农村当时实行“包产到户,分田到家”,田是分到家了,至于你种什么,无人过问。到秋天,你只要将应该交的公粮交了就行。前面已说到,农村大批青、壮年农民拥入城市,真正在田里干活的,都是老人妇女。种田是重活,靠他们能收什么?真是天晓得!不要紧,有办法,粮票贩子手中有的是粮票,直接买成粮交上去不就得了!有的农村小队干部图省事,干脆将应交的公粮折成粮票和钱收上来,往村、乡政府一交完事。
有好事者针对这种现象问:如此循环下去,我们吃什么?凭良心讲,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宋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