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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孙晶报道:11月1日,由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11月2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预付卡规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弋涛对记者表示:“管理办法的实行一方面给商业预付卡一个合法的身份,另一方面则将推动预付卡的快速发展。”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单用途预付卡实名制的试行,多数消费者和商家还是采取分批购买的方式化解。
市面上的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两种。单用途卡由商务部管辖,多用途卡由央行监管。根据相关规定,从11月1日开始,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时,高额卡须进行实名登记。如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应当登记购买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国家相关的规定我们肯定会遵守,如果一次性购买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就要登记身份证。”广百、友谊等商家昨日如此回复。不过,记者了解,为了应对该项规定,已经有商家从去年开始将最大额度为2000元的预付卡降低为面额为1000元的预付卡。“目前,广州的零售企业预付卡最大面额就是1000元。这样即使每次买9000元也可以不用登记实名。买几万元的卡,就分几次买。”有商家表示。而一家广州的百货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现在商场内购买大额预付卡的多是单位行为,单位购买起码占九成以上。单位购买很多都是银行转账,早就是实名制。即使是个人一次性购买大额预付卡,也可以找其他人来登记。所以,目前为止,我们的预付卡生意没有收到任何影响。”
“其实,预付卡的办法出台实施下面还是有很多办法来应对实名制要求的。关键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实施让以往偷偷在发行这些卡的商家可以光明正大地发卡,而且开始有相关的监管办法管理。”弋涛表示,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预付卡规范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显示,中国零售业的预付卡业务占销售额平均达到18%,有的零售企业的预付卡消费占比高达50%。“目前,预付卡的税务配套条款还存在空白,我们委员会将继续跟进。”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