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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王月实习生李泽亚】本月起开始实施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的赎回做出了明确规定。其实我们每天乘坐公交、地铁时使用的城市卡便属于此类。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了防止套现,本市城市卡在进行退卡时,卡内金额超过50元的需要缴纳10%手续费,超出一定额度后还需提供退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记者了解到,为防范匿名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风险,《办法》规定不记名预付卡不得赎回,同时,考虑到部分预付卡主要应用于公共交通领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赎回小额不记名公共交通领域预付卡的合理需求,《办法》规定对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作为本市唯一拥有市政公用服务领域跨行业IC卡消费业务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目前拥有城通卡和城市卡等卡种。其中市民用来乘坐公交和地铁的城市卡,主要运用于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领域,与其他预付卡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目前,本市发行的城市卡,卡内金额上限为1000元。为了防止套现等现象发生,市民在退卡的过程中,如果卡内余额超过50元还需要缴纳10%的手续费。值得一提的是,退卡的单张额度超过一定数目或一次退卡张数超过3张的,需要退卡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持卡人可拨打城市一卡通服务热线400611755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