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维通讯员马国龙)10月30日,青海省大通县检察院会同该县司法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活动,并组织他们参加公益劳动。检察官和司法干部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之后组织18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太阳村青海朔山儿童救助中心进行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公益劳动的收获和意义,表示今后一定努力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