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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1月1日,《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正式实施,环境教育正式通过立法给予了约束。那么目前天津市环境教育开展的情况如何?环境教育在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最大的环保公益组织绿色之友的负责人孙艳君。
《条例》实施 环保教育掀起高潮
采访孙艳君的时候,孙老师正在河北区第九幼儿园实地考察环境教育工作,孙老师说:“这里的孩子通过寻找美和寻找不美的东西,接受着环保的理念,比如,他们觉得城市里面有彩虹、有五颜六色的鲜花是美的,但是河道里有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是不美的;在家中,父母乱扔垃圾的行为是不美的,将垃圾变废为宝的行为是美的。通过一系列的对比在孩子们心里种下环保的理念。”
随着1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天津市掀起了环境教育宣传高潮。环保部门加强了对企业、学校等重点领域环境教育日常检查,高校环保社团、社区环保市民监督员也开设环保课堂活动,开展环保知识竞赛活动以及环保时装比赛等,为《条例》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市民的环境意识有多远?
基于《条例》的实施,环保教育正在受到关注,那么,现在天津市民的环境意识水平到底如何呢?孙老师说,近年来,全社会不断倡导环保理念,市民的环保知识水平的确有很大提升,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知行合一”,如何将理念变为行动,是环保教育的重中之重。
“比如,很多人知道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污染,但是不会有很多人因此放弃买车、开车,现在机动车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着较大的影响,特别是不文明的驾车行为,加剧了拥堵,增加了尾气排放。这些都是行动上与环保知识不配套造成的。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还需要政策的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孙艳君说。
另外,在对学生们宣传环境保护的同时,一些学校或者自身存在有违环保的行为,或者在学校里灌输的环保理念,学生到校外一看社会的环境存在问题,这都对环境教育的效果产生影响。
做好环境教育 持之以恒出成效
《条例》实施之后,从立法上确立了环境教育的重要性。不过《条例》能否不折不扣的得到实施,令人关注。
天津绿色之友组织在11年的“美境行动”环境教育活动中,看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带来的效果。这项活动从转变在学青少年消费行为方式,到“小手拉大手”促使老师家长反思当代环境问题成因;从停留在书本、口头上的传统教学,到走入社区、走进社会的参与式实践,年复一年不懈坚持,让很多孩子从中学、大学到毕业参加工作,仍然环保之心不改、环保之行不停。
另外,在《条例》颁布的背景下,设置环境教育专项经费、建立专职或兼职环境教育工作者队伍是《条例》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途径。
“一些国家将志愿者奉献环境教育的时间,折合成工作量,扶持以相应的资金补偿,让跟多人积极地投身到环保教育事业中来。”孙艳君说,“目前,大量的环保工作由学校和环保部门承担,但是广大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呢?这样就可以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弥补单位环境教育人员的不足,实现环境教育的全覆盖,真正将《条例》落在实处。”(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