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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经省核定,梅州市共有贫困村551个,贫困户44315户、17.89万人。除广州市帮扶的230个贫困村外,省直单位帮扶71个村,梅州市直单位帮扶119个村,8县(市、区)帮扶131个村。
梅州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梅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汪洋书记提出的“抓票子、盖房子、强班子”三个工作重点,依托省直单位和广州市的大力支持,坚持把扶贫“双到”作为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以及“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重要举措,着力推动“双到”与“双转移”紧密结合、与发展精致高效农业紧密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与统筹城乡基层党建紧密结合。以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为重点实施“富民工程”,以完善社保、援建农房为抓手实施“保障工程”,以培养队伍、配强班子为内容实施“强基工程”,以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保障推进制度创新,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扶贫开发“双到”硬仗目标,走出了一条既顺应群众需求、又符合上级要求、也切合梅州实际的帮扶新路。在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评估中,梅州市得分居粤东西北14市第一名。
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说,扶贫开发是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于后发的梅州更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梅州要巧借实施扶贫开发“双到”之机,千方百计甩掉梅州贫穷的帽子,全面准确把握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形势任务,不等不靠善要、敢想会干敢冒,坚持“扶贫扶到点子上、开发开出生产力”,高质量完成好扶贫开发“双到”目标任务,让红色土地尽快实现绿色崛起,为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重产业帮扶,创新打造扶贫开发长效模式
围绕“一园两特带动一精”重点领域,大力实施“乡贤回乡投资兴业”工程,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影响、具备示范带动效应的扶贫开发亮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强长效扶贫开发后劲。以产业帮扶为抓手,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长期致富。引导320家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与贫困户对接,建设精致高效农业及文化旅游项目756个,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村均有一家以上龙头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对接发展,辐射带动近4.3万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开展“科技帮扶行动”,引进广东青年志愿支农博士团,建立53个、面积达1.94万亩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贫困村”共建基地,初步走出了一条“科技帮扶+企业合作+基地带动”有机结合的可持续产业扶贫模式。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产业扶贫信息指导平台——“致富宝”,长期、定时、免费向农户发送专家指导和市场需求信息,超过16万农户加入,其中贫困户3.86万户。
注重培训就业,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组织农民就业创业是最有效的脱贫举措,要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培训转移“两清”工程为载体,对贫困户优先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大规模组织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外出打工就业,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提高素质。三年来,通过开展“就业帮扶行动”,依托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或在贫困村兴办工业项目250个,培训13.17万人次,输出2.42万人,劳务输出年增收约6.2亿元。
注重城乡统筹,推动公共服务向贫困村延伸
梅州把社会保障帮扶作为基础性措施,确保不具备劳动力的贫困户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免除他们在就医、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统筹使用涉农项目资金,促进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向贫困村延伸。
帮助纳入低保8485户、3.68万人,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巩固“新农合”参保率,所有贫困户家庭人口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紧紧抓住被定为国家和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的机遇,通过财政扶持、单位资助、社会赞助等形式,投入补助资金9100多万元,帮助28892个贫困老人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强力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6713户的年度改造任务,扶贫“双到”期间累计完成改造2.1万户。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房统保政策,政府出资每年为全市农户房屋购买保险,受灾农户每户可获最高3000元的赔偿。同时,大力完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新增通硬底化道路1735.72公里,新增农田水利受益面积18.6万亩,新增解决饮水安全9.66万户,帮助建设文化卫生设施2894宗,95%以上的贫困村有文化室、卫生室、公厕、自然村垃圾收集设施、室外公共文体场所,在居民集中区有些还有路灯设施,有效地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实现贫困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温饱无忧,更有尊严地生活。
注重制度保障,着力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通过建章立制,把扶贫开发“双到”经验转化成长效机制,做到领导力量更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再加大、扶贫开发成果长效化。梅州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县(市、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10%,各县(市、区)按每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把“双到”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市纪委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将各县(市、区)和市直指导协调单位的任务安排列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全程跟踪、监控,不定期督查督办。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开展三次以上的专题视察活动,让扶贫“双到”工作接受全方位的监督。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动态管理30个先进单位和30个后进单位。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贫困村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梅州在全省率先从40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干部中竞争性选派119名驻村干部,担任挂钩村的村委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在全国招聘700名大学生“村官”,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工作,力争实现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全覆盖。
注重搭建平台,着力构建社会扶贫新格局
梅州市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紧紧依靠各级帮扶单位,发动社会各界奉献扶贫。在2010—2012年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梅州市累计募集扶贫资金3亿多元,省扶贫基金会下达专项扶贫资金7050.79万元,为梅州的民生改善,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如丰顺县紫琳慈善基金会捐资5080万元,资助12038名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人加入农村养老保险;丰顺乡贤林艳和投资3000万元,用于八乡山镇戏潭村改建工程,规划建设258套两层160多平方米农户住房、村民休闲广场、商业街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