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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出台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办法
本报讯(记者王广永)西区办事处近日颁布《西区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与该区前年颁布的奖励办法相比,这次颁布的《办法》新增了“西区经济贡献突出个人奖”等4个奖项。
新增4项保留4项
今年推出的《办法》共有8个奖项,比前年颁布的奖励办法新增了4个奖项,分别为“西区经济贡献突出个人奖”、“工业总量增速奖”、“限额以上三产企业总量增速奖”、“企业出口增速奖”。
与前年颁布的奖励办法相比,刚刚颁布的《办法》仍保持了原有的4个奖项:固定资产投入贡献奖、税收贡献奖、名牌名标奖、国家出口免验奖。
《办法》中规定,“名牌名标奖”获奖的企业如果当年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设重复奖励。如当年获得省级名牌名标产品,领取西区办事处颁发的奖金的企业,次年再获得国家级名牌名标产品,则按最高奖励标准补齐奖励金额。对复检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名牌名标产品不再奖励。
获奖者能耗要低于平均水平
据了解,西区经济发展贡献奖的评奖将由区经信办、发改局、财政分局根据企业的实际投入、销售和纳税情况进行调查、初审,并经市相关部门核实和区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后,由区办事处分别向获奖企业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奖项每年评审一次,在每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对上年度获奖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为鼓励企业降低单位能耗,提高企业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性,获奖企业需满足年度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低于西区该类产品的平均水平。
新增的4个奖项
西区经济贡献突出个人奖:
以企业税收总量为主要参考指标,对排名前10位的企业负责人,颁发证书和奖金1万元/人。
工业总量增速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销售收入2000万~5000万元且销售收入增速列上述企业前3名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且销售收入增速列上述企业前三名的,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
限额以上三产企业总量增速奖:
限额以上三产企业当年销售收入500万~2000万元且销售收入增速列上述企业前3名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限额以上三产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销售收入增速列上述企业前3名的,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
企业出口增速奖:
出口企业年出口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出口总额增速列上述企业前三名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