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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庐阳区民政局根据《合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区情实际,及时制定《庐阳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临时救助的申请,原则上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各类相关材料。居(村)委会及时入户调查、民主听证评议,在居村宣传栏公示(一周),确无异议的,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街道(乡镇)对居(村)委会上报的拟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及时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区级民政部门。区级民政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救助对象审核意见及时进行审批,并对审核审批结果在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的,按照批准的救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申请救助家庭。
(冯晖禹贤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