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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称暂未收到通知
本报讯(记者刘新宇)继小微企业金融债之后,小微企业有望再获信贷政策的支持。昨日有消息称,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国家有关部门将推出创新企业债,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并将由银行首次担当企业债的主承销商。消息未获官方证实,多家银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透露尚未收到这方面的通知。
盐城国投集团11月4日在官网上发布“集团小微企业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新闻稿。记者昨日再次查找这一新闻稿时,盐城国投集团官方网站上已无法找到,不过在搜索网站的“快照”浏览页中仍有痕迹。
按照盐城国投集团新闻稿披露的信息,该集团是于今年与民生银行决定合作,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事项,经多方努力后,于10月24日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书面初审通过,按国家发改委意见:“小微企业成长保障债券”改名为“小微企业扶持债券”。
发改委目前并未证实上述消息。民生银行总行的相关负责人也对本报记者表示,“不清楚这一事情是否在推进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