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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廖雯颖通讯员王萍)父亲与他人打架,儿子没有上前劝架,反将闻讯赶到试图制止的民警头部打伤。济南年轻男子廖某近日以妨害公务罪被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5月28日傍晚,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接到报警,机床一厂西路某小区门口有四人打架。接到指令后,谢某等民警连忙赶往现场。在此期间,其中一名打架者的儿子廖某也赶到现场。廖某没有上前劝架,反而对民警动起了手。在谢某表明自己民警身份的情况下,廖某用甩棍击打谢某头部,导致谢某头顶形成一个0.6厘米的裂创。经法医鉴定,谢某头部构成轻微伤。
公安人员将廖某在现场抓获。案发后,廖某亲戚赔偿谢某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谢某对廖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2012年8月20日,案件在市中区法院提起公诉。法官经审理查明,廖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