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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这个由网民创造的不无调侃的词组,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当前行人闯红灯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的交通协管员老梁,干这一行已经十年了。老梁的主要工作就是劝导行人不要闯红灯,每次上岗他喊破了嗓子,依然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有时候,他告诉行人闯红灯是违法的,却被反问“中国的哪条法律规定闯红灯违法了?”老梁告诉记者,许多人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2004年正式实施起,已将行人闯红灯列为违法行为。
近几年来,交警部门也不断加大了对行人交通违法的治理力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你想想看,全国各地每天有多少人在路口扮演‘闯王’啊!”交警陈警官有些无奈地说。为了刹住“闯王”风,各地城市也在积极探索,推行一些治理办法。石家庄对大路口群体性闯红灯的前三名进行处罚,深圳对行人闯红灯一律罚款100元,而我省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对行人交通违法的处罚上限提高到50元。
“闯一次红灯,50元大洋就没了。”许多网友感叹罚款数额太高了。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行人闯红灯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对这种违法行为构不成足够的震慑作用。在新加坡,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1新加坡元=5.1062元人民币),第二次、第三次闯红灯,最重可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
可是,无论是重是轻,这样的处罚执行起来,仍有很大难度。“机动车违法,可以扣留他的驾驶证,如果他拒缴罚款,驾照、车辆年审时是通不过的。”陈警官说,“但是处罚行人违法的时候,你怎么确定他的身份?如果他拒缴罚款,你怎么办?”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还有待细化。
关于闯红灯,人们似乎可以找出无数个理由来为自己辩护,城市路权分配的不公平,等待绿灯的时间太长等等。无论这些理由是否充分,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这种现象本身就是对规则的破坏,是缺乏对规则、法规最基本的尊重。庐阳交警大队的一位警官对一次执法行为记忆犹新,“这个闯红灯的女孩是一名在读研究生,我拦阻她不让她闯红灯,她说,你要不让我过去,我就投诉你,我没让她过,她果然去投诉了。”这名女研究生写了五页纸列举交警的种种不是,而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就六个字:“我是闯了红灯。”
权威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10812起,其中,因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一次次血的教训,依然未能阻止“闯王”们前赴后继。对“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归根结底,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对生命的保护。夏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