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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9日,李某与愚溪农家旅游休闲山庄的老板苏某(另案处理)达成口头承包装修协议后,让马某召集工人到山庄实施装修前的拆除工作。随后,马某率领十几名工人到山庄干活,李某安排马某带领工人拆除山庄左侧的管理房,谁料管理房内部的承重墙突然倒塌,造成2死6伤。
经责任事故调查,李某没有参与装修工程承包的资质,并违规指挥马某等人拆除建筑物承重墙,负事故主要责任;马某没有参与拆除工程承包的资质,却让施工队大面积拆除横向承重墙,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马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近亲属及被害人经济损失。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李某、马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芮宣金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