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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娜杨继划
今年18岁小姚来自重庆市垫江县,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务工。8月17日晚上,他和朋友一起从海滨街道蓝田村一游戏厅里出来,因一时尿急,就在附近一巷弄内解决。恰被从家里出来倒垃圾的房主姜某看见,姜某愤怒指责小姚随地小便太缺德,小姚也不甘示弱还口对骂,双方动起手来。姜某身强力壮,小姚不是对手,这时小姚的两个朋友也拿起扫把上来助阵,姜某被打趴下,小姚三人逃走。
接警后,海滨派出所民警将姜某送到医院,经诊断,姜某两根肋骨骨折,鼻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民警在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时,发现案发现场墙角里有个黑皮夹,皮夹内有小姚的身份证及若干现金。后经过工作,小姚主动上门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调解中,姜某提出五万多元的赔偿费,经派出所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赔偿三万五千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