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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从武刘建东
从广西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旅游的晏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将一个背包遗忘在车上。最终,她通过拨打公交车调度室电话顺利找回了失物。相比众多失主来说,晏女士是幸运的。
乌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相继开办了失物招领便民服务,但如何处理长期无人认领的物品,他们很伤脑筋。
“公交车驾驶员捡到乘客遗失的物品后会交到调度室,物品由专人保管。”乌市公交集团安全营运部部长杨新胜说,调度室工作人员会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失主,对于一些长期无人认领的物品(除食品之外),他们会选择长期存放或依靠公安机关找寻失主。“我们无权处理这些物品,但长期存放也不是办法。”杨新胜说。
乌鲁木齐市出租车协会便民服务中心,是2009年成立的一家主要针对出租车行业的失物招领机构。从成立至今已接到出租车司机上交拾物940余件,失主认领367件。
中心工作人员刘宣含向记者介绍,“对于驾驶员上交的拾物,我们都要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也会给驾驶员接收物品的回执单,便于他们监督我们的工作。”刘宣含说,失主认领失物时,必须持相关证件,并填写“物品返还认领登记表”。
对于如何处理长期无人认领的失品,刘宣含表示,中心会对一些不利于存放的,比如食品、衣物等,1年集中销毁1次;对于贵重物品,目前只能积压存放,等待失主。
如何处理长期无人认领的失物?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文义说,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对于失物上交公安机关或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拍卖的最终去向或拍卖资金的流向,应有一个相对透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任何机关都无权占有这些物品或资金。”闫文义表示,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监督机制并不健全,需通过立法完善制度。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富强认为,目前,乌市的确存在失物信息发布渠道分散、市民获知率低等现象,对此可以建立一个失物招领机构,把来自各方面的失物信息整合起来,通过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向市民公布,以增加失物找回的几率。
10月1日,乌市市民李超自费创办的“新疆失物招领网”正式开始工作,他希望网站能成为新疆全区的失物招领信息发布平台。李超说,解决失物者和拾物者之间信息不通畅的问题,可采取集合当地各社区、站台、网站等零散失物信息的方法,统一发布渠道,提高信息曝光率和浏览量,以增加招领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