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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
2012年10月24日,我平生第一次穿上法袍主导庭审,体验了一番“新手上路”的滋味。
别看我拿到代理审判员的资格已经一个月了,可每次处理案件不是调解就是撤诉,还没有正儿八百开庭审过案子,真要上场演练,心里还有点发憷。
“心要静、话要精、气要足!”此刻我耳边响起了庭审培训课时老师的教诲。老师曾说过,心不静则乱,在庭审中双方讲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判案的关键,思绪丝毫不能乱,更不可以走神;话不精则沓,法官是庭审活动的中心,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所以法官要用最精炼最简短的话语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气不足则怯,法官的底气必须要足,要有掌控全局的气场,才能让当事人信服。
想到这里,我尽力控制好自己的呼吸,稳步走进了审判庭。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我保持着面带微笑、眼神镇定、音调平和,因为我知道,当事人对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绝对不能让他们看出我有丝毫的胆怯,此时此刻我代表的是法律,不能取得他们对我的信任,就不能取得他们对判决的信任。
此次审理的是一个离婚案件,原告方并未举示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因车祸造成了十级伤残,正在康复中。我内心是很同情被告的,因为受伤动手术,在庭审中他连话都说不了几句。为了帮他,他的舅舅在旁观席上再三插话,我告诫自己,我是法官,必须不带任何个人感情,不偏不倚地将庭审维持下去,所以,在劝阻无效后,我要求法警将被告的舅舅请出了法庭。
因为案情比较简单,庭前准备比较充分,案件的审理非常顺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我作出了当庭裁判。这是庭审中最受关注的环节,双方当事人用渴求的眼光看着我,都期待我站在他们一方。我不疾不徐地说:“原告方请求判决离婚的证据不足,本庭判决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准许双方离婚。”很明显,我看到被告舒了一口气,原告却满脸无奈。
我知道原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原告方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为了让原告服判息诉,我特意向原告及其律师进行了判后答疑。最后,原告方表示接受判决,但半年后会再次向法庭起诉请求与被告离婚。看着双方当事人离去的背影,我真想他们就此和好,不要再来,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暂时维系了他们的婚姻,却维系不了他们的爱情,只有他们自己的心,才能救赎彼此。 (作者单位:重庆垫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