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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轮车夫拉着喝醉了酒的年轻女士回家,假装热情搀扶该女下车,暗地里却将该女的黄金饰品盗走。11月9日,经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玉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7月11日晚上,吕玉河驾驶营运电动三轮车,路过沭阳县一酒店门前时,看见有2名年轻妇女招手示意让他停车,吕玉河主动把一喝醉酒的女子扶上车,看见该女佩戴的黄金项链和手链非常耀眼,顿生贪念。将该女送到其居住的小区后,他对未喝酒的女士说:“你回家吧,我来把这位大姐送到家。”之后,吕玉河盗窃醉酒妇女黄金项链、手链各一条,后被群众抓获。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671.5元。
(李金宝范守建)